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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家庭经济情况认定及助学金申请

每学年9月份,根据学校、学院相关安排,学院组织进行学年家庭经济情况认定及助学金申请,所有在校生可通过校内门户申请当前学年的资助认定,(即申报家庭经济情况)系统路径为“校内门户登录——办事大厅——个人业务——学工部业务——学生活动——申报经济情况”。资助认定工作为申请助学金的基础工作,所有需要申请当学年助学金的同学务必申请资助认定。与去年家庭经济情况无变化的本科生同学仍需要再次提交认定材料。在先前学年进行过资助认定的研究生同学,如家庭经济情况未发生变化,可不用重复申报,认定结果持续有效。如遇家庭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,可在网上申报调整,重新认定。具体内容和注意事项请见当学年9月份发布的通知。

相关链接:

《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认定工作管理办法》

《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助学金管理办法》


二、临时困难补助

根据学校相关规定,凡符合申请临时困难补助条件的学生(见相关链接),可联系学工办老师申请,院系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,经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集体决议后确定并提交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,后上报至学生资助中心审批,审批通过后学生资助中心即时发放。

相关链接:《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》


三、其他

如有其他特殊情况或问题,可联系学工办老师(pkusessxgb@163.com;62751144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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